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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度高级职称评审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佚名 [发表时间]:2017-07-04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各单位、部门:
为做好我院2017年度高级职称评审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水平能力测试工作
  (一)水平能力测试
   教师系列(教授、副教授)水平能力测试(评教评学)由教务处负责完成;其他职称系列按各评委会要求参加测评。
  (二)水平能力测试办法
   根据省教育厅有关通知精神,教师系列以评教成绩作为水平能力测试成绩。我院教师教学水平能力测试成绩由以下三部分组成:学生评教占60%、督导评教占20%、系部评教占20%,满分100分。学生评教由教务处组织完成,督导评教、系部评教由分别由督导处和系部组织完成。近两年有一次评教排名(分层级)在后10%的教师今年不得申报评审;其他系列水平能力测试按相应评委会要求执行(见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有关通知)。
   二、报送材料的项目
   1、《申报职务任职资格花名册》(电子文本)使用2017年版,按专业相对集中填报
   2、高级职称采取网上申报方式。今年所有教师系列申报高级职称人员采取网上系统申报和纸质材料同时申报。不再使用单机版申报。
   网上职称申报网址: http://59.175.218.203:8081/zcsb/
   本单位申报授权码:i65
   3、《高等学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人事处领取,一式2份,贴上本人相片,填写内容必须和申报材料一致);
   4、纸质《综合材料一览表》A3纸张,一式3份,电子表一份,内容必须和申报材料一致;
   5、代表作1部(篇、件),提供原件;
   6、其他材料(按以下顺序编号、装订成册);
   (1)个人和系部分别签字、盖章的《个人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
   (2)公示证明一式2份,1份进评审材料,1份由用人单位留存(没有提交承诺书和公示证明的一律不接收材料);
   (3)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4)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按从低到高顺序装订);
   (5)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转系列评审还应提供低一级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
   (6)专业技术职务外语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若没有,可以不提供);
   (7)从事班主任或辅导员或兼任教育教学管理工作一年以上证明材料;
   (8)专业课教师提供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或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或技能等级证书;公共课教师提供社会实践或社会调查证明材料,并明确社会实践或社会调查的时长;
   (9)其他相关奖励证书复印件;
   (10)《任现职以来教学工作情况证明材料》原件及教案;
   (11)科研材料;
   (12)2015、2016年《事业单位年度考核登记表》各1份,提供《年度考核表》复印件的需经单位人事部门签字盖章;
   (13)个人业务总结一份。
  三、报送材料的内容及要求
    1、《评审表》中填写的字迹要清晰工整,一律用钢笔或水性笔在原始表格上填写,不得打印。
    2、综合材料一览表,其填写内容要全面、规范、客观、真实,科(教)研情况必须要有与其相对应的证明材料。综合材料一览表要严格按提供的表样复制,用A3型纸单面打印,不得手抄和另加附页。
    3.外语、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若没有,可以不提供)   
    4、教学材料
    ①教学材料必须是任现职以来(或近五年来)的;
    ②提交近年来所教主要课程教案为一讲内容,不超过15页。教案需经学校教务处审核并盖章,确为本人授课所用;
    ③教学奖励情况是指任现职以来在教学质量、教书育人等教学方面的奖励;
    ④教学工作量必须由教研室或系一级提供,学校教务处审核盖章;
    ⑤减免教学工作量的应予以说明;
    ⑥教学实践应具备文件规定的各项条件:
    5、科研材料(申报人员择优选取本人科研水平成果的代表作进行申报,所填写的各类科研项目、获奖及论文数量,均不得超过申报条件文件规定数量的1.5倍,超过视为无效。)
   ①科研成果必须是任现职以来的,论文为第一作者或独撰;
   ②著作或论文必须是公开出版或发表的,科研成果必须提供鉴定书或获奖证书或立项证明;
   ③在国际性、全国性学术组织召开的学术会议上交流的报告、论文,必须是收入公开出版的论文集的;
   ④凡属与他人合作的科研项目,合作出版的教材、著作等,必须明确地指出所担负的数量和所处的地位及作用,并附上其他合作者出具的证明材料;
   ⑤以上科研成果需出具检索报告的必须为原件,如EI、SCI、CSCI等。
  四、报送材料的程序及要求
   1、报送的材料要注明代表作,代表作1部(篇);
   2、破格晋升人员必须提供《专业技术职务破格人员资格审查表》;
   3、报送的材料必须规范。所有材料均需装入纸质档案袋,并在封面、封底贴上统一标签。论文、专著除代表作提供原件外,其他只须复印封面、目录、本人所承担研究或撰写部分的内容及封底等。除《评审表》、《综合材料一览表》和较厚的专著外,其他材料均应装订成册。装订必须整齐、干净、美观、大方。首页附目录,目录的编号须与材料的编号相一致。提供的复印件均需由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审核并加盖公章;
   五、申报高级职称人员需单独盖章提供的材料(申报人员按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花名册顺序排序),清单如下:
   1.封面(在附件中下载《申报职称档案袋封面标签模板》);
   2.《非本专业技术职务改报转评、晋升本专业职务审批表》、《专业技术职务破格人员资格审查表》原件;
   3.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4.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按从低到高顺序装订);
   5.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转系列评审还应提供低一级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
   6.从事班主任或辅导员或兼任教育教学管理工作一年以上证明材料;
   7.专业课教师提供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或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或技能等级证书;公共课教师提供社会实践或社会调查证明材料,并明确社会实践或社会调查的时长;
   8.《综合材料一览表》1份。
   六、职称材料审核程序
   申报人员于8月21日前将个人申报材料交本单位、部门,单位、部门对材料进行审查(材料的真实性、业绩能力)后,在《评审表》上填写推荐意见,于8月26日前交学院职改办(人事处)。
   院职改办对申报材料进行复核、公示,《综合材料一览表》在综合楼一楼公示一周,经学院学术委员会推荐后,于9月15日前报省有关职改办。
 
2017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