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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公告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2-03-23 [来源]: [浏览次数]: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人才引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推进创新驱动发展的若干意见》(鄂发〔20175号)、《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高层次人才培养与引进工作方案》(长院党〔20132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事业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引进高层次人才9名,为做好引才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2022年,计划引进高层次人才9名。

二、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1231日,学校将根据报名情况适时组织资格审查、考核及考察,招满即止。

三、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具体条件详见岗位表)。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招聘考试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相关待遇

1.享受省属事业单位编制;

2.免费提供过渡性公寓房一套(使用3年);

3、提供安家费。正高职称(省级评审部门批准)10万,博士5万;

4.对正在进行的省级及以上科研社会服务项目提供支持经费。正高职称人员,提供科研启动经费10万元,并配备科研工作室;副高职称人员,提供科研启动经费8万元;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提供科研启动经费10万元;

5.对考核优秀的,优先重用;

6.副高及以上职称人员补贴,以往经历有以下成果每项补贴2万元,可累加,最多不超过10万元。

①指导学生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竞赛获得一等奖;

②本人参加全国教师教学能力比赛获二等及以上奖;

③作为第一负责人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及以上奖;
④国家级教学资源库主持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子项目第一负责人;

⑤国家级重点专业带头人或国家级课程负责人或国家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负责人;
   
⑥省级及以上教学创新团队负责人或省级及以上人才称号获得者;
   
⑦近三年主持完成至少1项国家级一般课题或省部级重点课题;
   
⑧在本专业领域权威刊物上发表重要论文 2 篇及以上,并被 SCISSCIEI 等收录,或者出版学术专著 1 部、国家级规划教材 2 部及以上;
   
⑨近五年获得过教育部颁发的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或青年科学奖。 

其他待遇根据工作业绩和成果实行“一人一议”方式协商确定。

五、引进程序

(一)提交材料

1、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将个人简历和报名所需材料扫描件打包发送至邮箱cjgyrsc@sina.com,邮件名为应聘“高层次人才+岗位名称+姓名+联系方式”。

2、报名所需材料:个人简历、本人身份证,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毕业证、学位证(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应届毕业生证明)、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外、境外留学人员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以及相关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工作要求

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工作由学校组织人事部会同用人单位负责,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须对本人填写的信息、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2.资格审查内容说明

1)关于相关时间节点:关于年龄的计算方式,如某岗位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即为199211日以后出生,其他依次类推。

2)博士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等报名所需各类证件资料取得截止时间为20221231日,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212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三)考察协商

学校组成考察组对应聘人员的政治品德、师德师风、相关条件、工作业绩等进行考察,同时就相关待遇等协商沟通。

(四)考核

考核以试讲、面谈等方式进行,重点考察应聘人员举止仪表、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等综合能力。考核采取百分制形式,达到80分(含)以上者,方可进入下个环节。

(五)体检

对考核合格者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公示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cjit.edu.cn/)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开招聘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经省人社厅审核备案后,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为引进人才办理聘用手续,签订高层次人才与学校的用人协议。对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递补。

六、防疫须知

本次招聘工作的防疫要求由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另行通知,应聘人员要自觉服从防疫工作安排,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现场招聘活动的,要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不服从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故意隐瞒病情和相关接触史的,依法追究责任。

七、违纪违规处理

对考生在考试中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八、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hubei.gov.cn/)、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cjit.edu.cn/)为本次高层次人才引进公告发布网站,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cjit.edu.cn/)为高层次人才引进考核成绩、录取情况等相关信息发布网站,请应聘人员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02787933369(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部)

监督举报电话:02787933225(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纪委监察专员办综合室)

 

 

 

                               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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