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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申报2026年高校教师、实验技术专业技术职务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余涵 [发表时间]:2026-10-16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各单位、部门:

根据学校职称评审工作安排,现将2026年申报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对象

申报范围和对象应为我校2026年在职、在岗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并符合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截止时间之前达到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得申报。

二、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正常申报。按照2026年新修订的《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2026年修订)》(长院〔2026〕31号)执行。

(二)转评申报评审条件。其它系列专业技术人员因岗位变动,在我校高校教师岗位工作满1年且考核合格以上,符合转评申报条件的,可以申报平级转评高校教师职称。

专业技术人员转评次年可申报晋升高一级职称。转评前后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年限、任职年限和聘任年限可累计计算。原职称与现申报职称专业相近或岗位职责相关联的,工作业绩可作为晋升依据。

(三)水平能力测试。申报高校教师的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水平能力测试以教务处组织的教学质量评价排名判定。近2年有一次教学质量评价排名在所任教的学院后10%的,当年不得申报;辅导员按学生工作部考核排名判定,近2年有一次辅导员年度排名在全校后10%的,当年不得申报。

(四)继续教育学时。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作为申报评定上一级职称的重要条件。申报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须完成2026年度公需科目学习不少于30学时。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和学时申报按照《湖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管理办法(试行)》(鄂人社发〔2026〕22号)执行。

(五)中级职称初定。专业技术人员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初定政策的通知》(鄂人社发〔2026〕26号)规定执行。

三、申报方式和途径

申报高校教师系列高、中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采取网上申报与纸质申报相结合的方式,具体流程如下:

(一)个人申报

申报人员登录湖北省职称评审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s://hbzcgl.hb12333.com/zcsh/app/home.html),点击“个人用户入口”进入“专业技术人员个人申报端”,在网上完成个人账户注册并如实填报个人申报信息,推送至单位审核。不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参评资格或撤销任职资格,并记入职称失信黑名单。

登陆系统后如实填写个人申报信息,提交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上传附件材料时,每一项除单页附件可上传图片格式外,多页附件请扫描至1个PDF文件后上传,上传的业绩材料的文档命名请与提交的纸质材料中的名称保持一致。

(二)学院评审推荐组审核

职称申报材料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签名、谁负责”的原则。各学院评审推荐组对申报中级的有关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对申报高级的有关条件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报职改办复审。承担综合素质类课程的教师向人文素质教育学院申报。

非自主评审系列的申报人员,按照各专业职称评审条件要求,将纸质申报材料和一览表交至职改办。

四、其他有关要求

(一)申报人员论文、著作教材、成果、奖励等申报材料、教学工作量认定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31日。申报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时间和聘任时间截止至2026年12月31日。

(二)网上材料申报:2026年10月20日24:00前。到截止时间后,系统将自动关闭。

(三)纸质材料报送:2026年10月22日前。到截止时间后,各二级学院停止受理申报材料。

(四)专业技术人员同一年度不得申报参加两个及以上系列职称评审。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组织人事部吕娟、余涵。        

政策咨询电话:组织人事部027-87933369。

申诉电话:省纪委监委驻校纪检监察组027-87933225。


附件:学校2026年度职称申报材料所有附件



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2026年10月13日